民国时期,报业和出版业已经完全市场化运作,稿酬形成了很正规的制度,因此催生了一大批职业作家。
从一些史料来看,只要是一个作家能把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,生活应该还是比较滋润的。
在上世纪30年代,千字2至3元,是通行的稿酬标准。而名家的稿酬,则可以到6元以上。
鲁迅给《申报》写副刊,报酬是千字六元。著名作家张恨水,与世界书局签约,以每千字8元的价格,创作四部小说。以张恨水当时的江湖地位,这个标准应该是顶级的了。
这个时期的货币单位“元”,绝非今天的人民币元可比,当时的元,是指银元。一块银元在当时又能做些什么呢?
我们来看看当时北平图书馆的年轻职员谭其骧的怀忆,他当时月薪60元,另外在北平一些大学兼课,也发表一些东西,课酬每节课5元,稿酬也是每千字5元。
这样他每月大约是超过100元的收入。这个收入在北平过的生活,谭先生在几十年后回忆起来,还留恋不已。
单身时房租每月5元左右,吃包饭每月10元出头(谭先生嫌吃得不好不肯包饭,天天在外面下馆子,一顿饭也花不了一元钱),家具柚木书桌柚木床,也不过是10元左右。
出行更是便宜得惊人,“打的”(坐黄包车)从景SX门到东安市场,只要7个铜元(1银元等于460个铜元)。
谭其骧喜欢听戏,看一场杨小楼的戏一元二,其他梅兰芳、程砚秋、荀慧生、叶盛兰等名角,都是1元。
看起来文化消费相对较贵,不过想想都是全国顶尖的大腕,这个价格也算合理。到了1937年,谭其骧甚至每月花20元给自己雇了个秘书,负责抄抄写写。
这样的消费水平意味着,一个单身汉,每月有20至30元,就可以在北平过上幸福的生活了。
这同时也意味着,一个普通的作家,只要够勤快,每月发表个三五万字,在北平的日子就可以称得上富裕。
就算每月只有万把字发表,维持生活也是没有问题的。这足以羡煞今天在BJ住地下室的那些北漂作家。
以当前稿酬水平,如果他们一个月只发表一万字,估计就得露宿街头。发表五万字,也就是勉强维持个温饱。
而张恨水、鲁迅这样的顶尖作家,写上一两天,就可以过上天天下馆子的生活。鲁迅的稿酬收入,每年都维持在几千元的水平,个别年份超过一万元。
这个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不好计算,但可以肯定,他一年的收入可以下万次左右高水平的馆子。
而张恨水的日子更是优裕,他在北平买了一个大宅子,可能是由于面积超标,装修过于豪华,以至于坊间传说他买了一间王府。
而在21世纪所谓的作家富豪榜上,排名前几位的,收入有一两千万元人民币,可能还和张恨水、鲁迅有得比甚至略高。
但排在十名左右的,一年收入二三百万元人民币,也就能在BJ五环以内买个二三十平方米的房子,这足以让鲁迅同时期任何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作家看笑话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