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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:“你们不懂,本来是可以定下来了,但谁让现在是过年呢。想判个强女干案,上头要求要有足够的证据。领导说证据不够多,让我们继续调查,最好是能找到个目击证人以及证物之类的。那才好判啊。”
孙明发:“这么麻烦?”
他还以为那个替死鬼要替他把牢坐穿呢:“要什么证据,什么叫目击证人啊?”
“证据呢,就是证明案子是他犯的。目击证人呢,就是刚好看到对方正在进行犯罪行为。现在这两样,一样都没有,我们把案子递交上去了,法院也是不会给判的。”
“噢,这样啊。”
孙明发郁闷得狠,那天大晚上的,哪儿来的证人啊。
他就是看到当时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,就他跟那女的,他才下手的。
除非他自己站出来当那个目击证人,否则是不可能有证人了。
不是不想让方国庆替自己赶紧把牢给坐了,自己之前一问三不知的,孙明发不想在这个时候改口,万一把自己暴露了怎么办?
对了,没有证人的话,不是还需要证据吗?
他没法儿变出证人来,他还弄不出一个证据吗?
“咦,你家就你一个人啊?这都快过年了,你家人呢?”
孙明发:“我妈死得早,我爸在乡下又结婚了。所以,我现在一个人生活。”
“看你年纪不小了,没结婚啊?”
“有对象了,再过一年就结婚。”
哪怕快要三十的人了,对结婚,孙明发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心情。
要不是女方那边催得厉害,不结的话,这个对象就算了,要不然的话,孙明发还想继续拖下去。